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内容,是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为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确保整个课程体系能够覆盖全部毕业要求,实现每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并支撑毕业要求达成,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发布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校【2021】63号)文件,为规范美术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程序与方法,特制订本办法,美术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在美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一、美术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广华
副组长:周弘宇
成 员:魏银川 常凤霞 徐 进 王恰恰 赵汇鑫
丁 维 刘 鹤
二、评价机构
美术学院课程体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美术教学名师、河南省各地市美术教研室专家;设计领域高校同行专家,设计领域行业专家。
三、 工作组织及职责
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领导下 ,对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与审核评估标准中课程体系架构的有关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的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系主任负责收集、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课程教学大纲及外部专家评价意见等材料。学院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研讨,给出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领导小组负责课程合理性评价结果审核。
四、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包含: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河南省中学美术教学专家评审意见、用人单位、学生实习实践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五、评价内容及方式
(一)评价内容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要针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以及所设置课程的教学大纲。评价内容包括:课程体系能否能够全面支撑毕业要求的指标点;各课程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能够对应和落实;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及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课程考核能否证明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是否符合知识点的衔接关系。
(二)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为检验修订质量进行的审核式评价;另一种是基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开展的诊断式评价。
1.审核式评价
审核式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以及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整个课程体系是否能够支撑全部毕业要求,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都有合适的课程支撑,且对支撑关系能够进行合理解释,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关系是否合理。
2.诊断式评价
本评价主要根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对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进行评价,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形式,包括应届毕业生对课程体系的评价、用人单位对课程体系的评价等,分析查找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中影响毕业要求达成的主要因素,为课程体系修订提供依据。
六、评价周期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周期,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每4年进行一次。
七、评价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课程体系评价分析报告,同时报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办公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专家根据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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