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下发的学生党员工作发展制度,并结合我院实际,对学生党员发展实施以下方案:
一、申请入党的条件
(一)申请入党的资格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党员”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入党资格的解读
1.申请入党的客观条件
(1)必须年满十八岁;
(2)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3)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2.申请入党的主观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2)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执行党的决议;
(4)按期交纳党费。
二、入党动机及入党程序
(一)入党流程
1.确定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及工作原则
2.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积极分子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5.发展对象的确定
6.预备党员的接收
7.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8.光荣的中共党员
(二)入党需要履行的程序
1.本人自愿向党支部(辅导员、班主任)递交入党申请书。
2.参加学生团校初级班的学习,经团组织部“推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参加学校党校高级班的学习,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在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赞成人数不过半的不得通过。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党总支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好、思想道德好、生活作风好的入党申请人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2.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
3.参加党课培训
4.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学期深入积极分子中间与
他们进行交流,及时解决他的难题。
5.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生活、学习、工作中的问题,便于支部及时解决问题。
(四)确定发展对象
1.积极分子培养达到一年时间者,培养人提出其可否列为重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经党支部认真考察合格后(考察形式为党外民主评议,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党小组意见,支委会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治审查材料),报党支部大会讨论。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发展对象,并面向广大群众公示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支部大会审查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4.指派专人谈话,了解发展对象情况
5.上级党组织审查通过,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经过一年的考察确定为预备党员。
1.召开群众座谈会
2.党支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审)
3.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4.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公示
再经过一年的预备期考察发展为正式党员(转正)。
三、注意事项
(一)入党时间是指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的时间。
(二)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三)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 ,一般没有特殊原因,一年后转为正式党员。
(四)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区别。
预备党员是党员,需要缴纳党费,只是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正式党员一样。
四、正式党员材料清单
(一)入党申请书
(二)自传
(三)思想汇报(至少包括6篇,预备两篇,转正四篇)
(四)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六)父母双方函调证明材料
(七)优秀团员推荐表
(八)入党志愿书
(九)公示表(至少两份,预备公示,转正公示)
(十)转正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