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由于居住人员密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降低度事故损失,确保宿舍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美术学院学生宿舍区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
二、住宿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教育学生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往外探身张望。
(二)院生活部有关人员定时检查宿舍楼内各种设施的完好损害情况,收缴学生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等影响安全的器具。
(三)宿舍楼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气油炉、烧酒精炉等。
(四)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五)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
(六)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七)保护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
(八)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九)学生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斗殴:当宿舍内学生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时,院生活部干部应保持头脑冷静,进行劝阻,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班长及辅导员,以便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十一)宿舍内同学出现突发疾病,应将生病同学送往就近医院,并立即通知生病同学所在班级的班长和辅导员,若情况紧急,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当宿舍内出现传染病事件时,应立即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协助医护人员做好现场有关处理工作。
三、突发自杀或企图自杀事件
(一)突发自杀:应迅速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开关现场的各类电器,以免破坏证据或发生危险,若自杀者尚有生还可能,应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及时做好事件过程和处置的有关记录,以备查核。
(二)企图自杀:若遇企图自杀者,应迅速向保卫处报告,同时要婉言相劝,稳定其情绪,等待救援或根据现场情况见机设法救助,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核。
四、水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
(一)突然停水:院学生向宿管老师说明情况,宿管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保卫、宿舍管理处值班员报告,及时拨打后勤处电话报修,配合修理人员抢修,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二)突然停电: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保卫处、宿舍管理处值班人员报告,并在门卫公告栏告示学生注意,并向学生说明情况以免造成混乱,维持好宿舍秩序;立即向后勤处报修,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五、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一)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学生宿舍楼值班人员或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舍楼值班人员应马上切断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邻两个宿舍的电源或宿舍楼总电源,并报告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宿管科,然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火情。
(二)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先报学校保卫处然后通知辅导员,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如火势较大,依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 报警电话(讲清失火单位和部位,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四)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各学院负责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五)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六)善后处理。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和保卫处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住宿。
(七) 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
注: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